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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

加拉太书

睚鲁的圣经世界-加拉太书 这一天晚上我们要读加拉太书的速读圣经部分。早上我去一个美国福音派的社区教会,听到牧师说到一个词语,就是SBNR(Spiritual But Not Religious),中文的意思就是“追求属灵但却不宗教”。这个牧师是在批评这一类的人,他说,美国一些基督徒提倡这一个口号,不参加教会活动,也不愿意有任何承诺。在对组织的基督教感到不满的情况下,以此为借口不愿意再参加教会活动,久而久之,成了懒惰的借口。他说,追求属灵却不宗教固然是对的,但是他发现很多美国基督徒用此来作为他们懒惰,不肯追求属灵长进和与别人建造在一起的理由。他说,神的心意还是希望基督徒能够在一个社区里一起,彼此相爱,互相交往,从而在这些交往中彼此学习和成全。 回到家后,我打开脸书,看到我在联合神学院的博士项目“兰迪克拉克学者”(Randy Clark Scholars)的一个老师,一个灵恩派的牧师也正在直播他的布道,也说到同样的话题。就是基督徒应该在社区里扎根,通过彼此的磨合和配搭,能够在生命上有更多的长大。不可以以躲避宗教和追求属灵为借口,逃避和别人的磨合。 我就灵里有一个感动,今天圣灵的说话似乎都是有一个主题,就是关于滥用恩典、以及恩典与律法的关系的问题。因为我们晚上要交通加拉太书的读经,我们就开始从这里探讨。 我在我们的读经聚会中先分享说,听说国内有一个关于恩典福音传播引起的争执,就是新加坡的一个牧师在传授真理上比较偏爱讲授神的恩典,因此被冠以恩典福音的帽子。我在美国一个灵恩派的基督教杂志上看到一个美国神学家迈克尔布朗对该牧师和恩典福音提出的批评,认为该新加坡的牧师在教导上有偏颇,过于强调神的恩典而忽略了神的管教,因此造成一些人滥用神的恩典。布朗牧师主张在主的爱里与该为新加坡牧师会面,我们还看到他们会面的照片,结果迈克尔布朗也因为与该新加坡牧师会面,还受到其他反对所谓恩典福音的其他美国的基督徒的批评。看来美国针对恩典福音的教导,很多人很有争议。 我以前在喜马拉雅上有自己的专辑节目的时候,有国内的一些听众常常与我互动,有一个就是恩典福音的跟从者,就和我聊天,问我如何看待恩典福音,我知道他希望我肯定恩典福音,但是说实话,我对于国内恩典福音和别人对于恩典福音的批评了解不多。所以我无法对他表示肯定,后来该弟兄和我也没有联络了。 我现在还是这样一个观点,我对于恩典福音这个所谓的状况还是不加评论,因为我的了解有限。但是我听说,不少教会因为对恩典福音的态度产生分裂,甚至网上也有很多的争执。我在这里的分析不是评判其他弟兄姊妹和教会,不是就事论事,而是从一般的原则上谈谈我对恩典和律法的领会。 而且我觉得这和加拉太书的内容非常有直接的关系。 我在美国灵恩派接触到一些从传统的美国组织的基督教脱离出来的人,他们告诉我,他们非常不喜欢教会的律法主义。一个年长的美国白人姊妹告诉我说,她来自于一个律法主义非常强的教会,等她来到当时我所在的那个小的灵恩派教会的时候,她说,她感到的自由和释放是以前绝对没有过的。她描述了一些她原来教会中律法主义的情形,甚是让我吃惊。 我还在火车上碰到另外一个美国基督徒男子,他问我所在的教会是否可以使用乐器,我说当然可以啊,他告诉我他的教会不许可任何的乐器。他们认为乐器都是出于撒旦的。 我还听一个老师说过,一个在教会长大的青少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小心吃了教会的主日敬拜的孹饼,结果被训斥,导致该青少年后来绊跌。 我这是举了几个例子,在教会里律法主义绊跌人的例子太多了。估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比如说,有的教会可能不允许姊妹化妆或者戴首饰,可能因此有人被绊跌。或者是很多青少年被父母逼迫去教会,但是并没有真正经历神,因此等到18岁,就离开教会再也不去聚会。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律法主义是教会真实存在的一个东西。面对律法主义通常会有三种结果。第一种结果,就是上面所说的被绊跌,这一类的人的信心通常比较软弱。 第二类的人,就是发展出假装和虚伪来。就是表面上不违反你的规章制度,但是我心里不一定是这样想的。在加拉太书2章的彼得就是这样。他惯常与外邦人一起吃饭的,但是雅各那里来了人之后,他就装假不和外邦人吃饭,甚至连巴拿巴都被牵引,最后被保罗站出来骂了一顿。在现代教会,面对律法主义的泛滥,也有不少人是这一类的人。就是我不违反你的律法,我压抑自己,我假装。为什么呢?因为恐惧。恐惧可以让彼得假装,因为他与外邦人一起吃饭的事情可能不被耶稣撒冷的人接受,他还是要回耶路撒冷的,到了那里如果不让聚会了,那是很没面子的事情。我在聚会中提到,恐惧是宗教的灵控制人的主要工具,凡事出于恐惧而不去做的,通常不是出于主的,而是出于撒旦。因为神赐给我们的灵不是一个恐惧的灵,乃是爱、能力并清明自守的灵(提莫太后书1:7)。 比如,我提到的教会的青少年也有两种态度,一种就是,他们说,我不跟你们再聚会了,宁可软弱,也不假装。另一类的人的适应能力比较强,就是一方面假装爱主讨好父母,另一方面却爱世界。 第三类的人,是律法中找到恩典的人。我把这一类人比喻为三文鱼。你知道,三文鱼是逆流而上,在上流产卵。环境对于他们来说,就好像律法一样,是不利于他们的,他们是逆着潮流的,但是它们却坚持逆流而上,到上流产卵继续制造和繁衍生命。无论是在教会历史上,还是现在,都有很多这一类的基督徒。我最近在读一本黑人基督徒的普洛卡特(Samuel DeWitt Proctor)的传记,他曾经在为多个美国总统服务,并担任美国教育部门的重要职位,曾经是我所在的联合神学院的客座教授,也是我们的博士项目的设计者,在传记中他也提到,美国对黑人歧视的艰苦历史,让一些黑人自暴自弃,但是也让他这样的一些黑人因持守对神的信仰而久挫弥坚,成为美国社会有用的人。如果把美国社会对黑人的歧视,比喻为律法主义的话,那么有人的确胜过了这些律法,而在其中找到了神的恩典。 那么,律法与恩典的关系到底是什么? 加拉太四章用拟人的手法,把亚伯拉罕的妾夏甲比喻为旧约,生子为奴;把撒拉比喻为新约,她所生的以撒就是从灵生的。保罗在加拉太书4章25节,还把夏甲比喻为西奈山,而把撒拉比喻为耶路撒冷,是我们的母。所以亚伯拉罕的两个太太和亚伯拉罕就有着很有趣的互动关系。而且亚伯拉罕并不是一个人,他里面有两个人,一个是他凭着信心所活的生命的新人,一个是凭着他肉体所活的生命的旧人。所以说亚伯拉罕的两个人和他的两个太太的交织的关系,是说明恩典与律法关系的最好的一幅图画。 保罗在罗马7章也有很好的比喻,他在罗马7章第一节说,“你们岂不知律法作主管辖人,是在他活着的时候吗”?这里的“他”是指着一个女人的丈夫说的,保罗这里暗指的是指我们已经与主同钉十字架而死的旧人说的。换句话说,律法杀死人,不是因为律法杀死人,而是因为你的旧人在那里起作用。用保罗自己在7章7节所说,“律法是罪么?绝对不是!只是非藉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换句话说,保罗发现,根本不是律法定罪他杀死他,而是因为他里面有贪心的罪,碰到律法的时候,他就被定罪了。律法定罪的职事之所以起作用,主要原因并不是律法规定你不可违反这个、违反那个,根本的原因是你的堕落的罪性里有违反这个、违反那个的性情。 我们再来看亚伯拉罕的这个例子。夏甲作为一个女人,生为埃及人就已经够不幸的了,后来还做了别人的丫鬟,更是不幸。好不容易有了上位的机会,为主人怀孕了,希望能够得到一点高看,还被撒拉赶走了,亚伯拉罕也无能为力。从现代女性的角度来考虑,她的要求也不算过分。但是为什么她就得不到呢?保罗在加拉太四章把夏甲比喻为律法和旧约。为什么律法(夏甲)要求亚伯拉罕爱的时候,他无法做到呢?是因为律法的要求错误吗?不是的。是亚伯拉罕的旧人出了问题。亚伯拉罕因为没有求问神,凭着肉体娶了夏甲,因此他肉体的结果,是无法带来灵里的果子的。 为什么在撒拉要赶她走、亚伯拉罕很是苦恼的时候,神还安慰亚伯拉罕,嘱咐他听撒拉的话呢?你要知道,亚伯拉罕凭着肉体生了以实玛利之后,神十三年年没有向亚伯拉罕显现。一直等到亚伯拉罕九十九岁的时候,耶和华才向他显现,应许了以撒的诞生。神用了十三年的时间来对付亚伯拉罕的肉体,等以撒诞生的时候,给以撒和以实玛利行割礼,预表这个对付肉体工作的成果。所以,并不是撒拉赶走了夏甲,而是亚伯拉罕的旧人死了。按照保罗在罗马7章的分析,一旦这个旧的丈夫死了,律法就不再辖管这个太太。其实并不是夏甲被赶出去了,而是夏甲从奴隶的地位得自由了。这就是很多人为什么不明白,夏甲带着以实玛利在旷野里哭泣的时候,神为什么又向他们显现祝福他们。如果神不喜悦他们,要赶走他们的话,何必向他们显现祝福他们呢? 因为亚伯拉罕的肉体死了,因此他的新人就开始登上舞台,这个时候杀死我们、定罪我们的律法,就变成了成全我们的律法。换句话说,夏甲退场,撒拉登场,旧约退场,新约登场。律法和恩典成了相得益彰的关系,而不是过去的你杀死我、我无法服从的关系。这个时候我们的新人(基督的生命),屡屡能够活出律法(太太)的要求。就好像主耶稣所说的,祂来了,不是废除律法,而是成全律法。律法的一撇一拿也没有废除,但是耶稣基督在我们里面的新生命都把这些律法成全出来了。定罪人的、旧约的、摩西的职事,变成了新约的、主耶稣的、恩典的职事。 这就是律法和恩典的关系。他们是互动的。换句话说,现在我们里面有旧人的生命、也有新人的生命,也有预表律法的夏甲和预表恩典的撒拉作我们的太太,我们的生活非常复杂。但是要简单也很容易,如果你彻底向着肉体死了,行了割礼,夏甲,就是律法在你的生活中就失去作用。你就是一个活在灵里,和撒拉结婚的人。撒拉就是耶路撒冷,是属灵里生命的母亲。 换句话说,你如果向着你的旧人死了,律法是不会绊跌你的。之所以你被律法绊跌,是因为你里面的肉体,不是因为律法的要求,不管这个律法的要求到底合不合理。律法的要求往往是我们肉体很难做到的。无论是神让以色列人受安息日,或者你所在的教会不允许你戴首饰,有的时候就是没有道理的。为什么我这么说呢?比如,明明耶和华让人守安息日,结果神的儿子耶稣来了却不守安息日,这不是互相矛盾吗?神允许律法,甚至律法主义的存在,目的并不单是让你守律法本身,而是在于看你是否顺服。你如果里面没有背叛的灵,而是凡事顺服的,怎么会被绊跌呢?所以被绊跌的人通常自己里面是有一些问题的。这一类人就好比路加福音15章里的浪子,他的背叛得性情让他犯罪、流浪。最后他找到享受恩典的方法,是为自己的背叛悔改认罪。我把这一类的人的问题称作背叛(Rebellion),以一个英文字母R开头。开头我提到那个美国牧师说,很多人以追求属灵但不宗教的口号,不参加教会,其实是活在对神的背叛里,是浪子的光景。这是很多教会和教会里的基督徒目前的光景,也是世界上很多浪子的光景。 另一类人的问题,我称作另外一个R,就是宗教(Religion)。这一类的人的代表者是路加福音15章里面的长子。他很劳苦,他有天父外面的同在,但却没有真实的经历。他还嫉妒悔改了的浪子。这种人的心态就是宗教的灵。这一种人,就好像我开始讲的第二类人,就是假装。这一种的人,常常被撒旦兴起的宗教的灵捆绑,是律法主义的始作俑者,就好比主耶稣时代的法律赛人。他们往往逼迫浪子,就是比较软弱的人,浪子在受到律法主义和宗教的灵逼迫之后,往往会走到另外一个极端里面,就是背叛。浪子往往会受到撒旦兴起的“背叛的灵”的影响和控制。 路加福音15章的故事,是非常好的一个比喻。你有没有想过,有没有可能当浪子回家的时候,哥哥不开心的样子,并不是浪子回头的时候开始的,而可能是一直就存在的。我读过司布真的一个布道,(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好像提到该隐对亚伯的逼迫并不是从杀死亚伯那一天才开始的,而是因为两个人对献祭不同的认识,从一开始就有的。同样,很有可能路加福音15章的长子,从一开始就看不惯这个弟弟,因此给他很多宗教和律法的难处,让弟弟觉得不堪忍受,才离家出走的。当然后来经过环境的对付,浪子对付了背叛的灵,回到父家并找到了神的爱,才胜过了宗教的灵和律法主义的迫害。但是路加福音的结尾,并没有告诉我们哥哥胜过了宗教的灵。 神常常允许环境中有律法主义、甚至宗教的灵在那里,目的是为了试炼我们是否顺服。我听说过一个说法,就是恩典福音的教导之所以大行其道,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很多弟兄姊妹受到了教会律法主义太多的伤害,让他们苦修、遵守规条却没有得到灵里的自由。这个分析是对的。但是我们不可偏颇。如果我们里面没有肉体或者背叛的话,律法主义和宗教的灵,是无法伤害我们的。之所以我们受到律法主义和宗教的灵的伤害,并不是因为律法和宗教的问题,而是因为我们里面的堕落的肉体和背叛的性情没有得到好好地对付。因此对于深受律法主义和宗教的灵迫害的基督徒,往往有一个可能就是走向另外一个极端,就是所谓的极端的自由和恩典的名义,往往就是不小心被背叛的灵所捆绑。 这就好像开车一样,你往左偏,会陷入宗教的灵和律法主义的陷阱;往右偏,你会陷入背叛的灵的陷阱。浪子悔改之前的光景和哥哥在宗教里的光景,是教会常走的两个极端。 但是这都不是神的心意。 神的心意是让我们好像我之前提到的三文鱼一样,不管困难,逆流而上,产生生命。虽然环境中有各样的艰难,但是我们的心应该是好像保罗一样,可以在各样的境况中活出基督来。神的心意是通过这些不同的环境,甚至是艰难的环境让我们结出圣灵的果子来。加拉太5章22-23节说,“那灵的果子,就是爱、喜乐、和平、恒忍、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反对”。人们通常注意22节和23节上半部分,却常常忽略23节下半部分所说的,就是“这样的事,没有律法反对。”如果我们活出了圣灵里的果子,无论是宗教的灵和律法主义的限制,都无法反对你的。相反,宗教的灵和律法主义、背叛的灵和爱世界,都是肉体的活出,只不过是肉体的两个不同方面而已。 所以我之所以不愿意批评恩典福音,一方面是出于我对所谓恩典福音的不了解;另一方面,我知道,如果我们是出于一个律法主义和宗教的灵来批判恩典福音的拥护者的话,不但没有效果,反而会引起别人的反对。因为律法主义和宗教的灵是出于肉体的一种反应,和滥用恩典以及背叛的灵都是出自肉体,肉体指责肉体,结果自然是没有效果的。 我们要服从神的管教,虽然很多时候环境临到我们,我们觉得是不公正的,甚至对方也是有错误的,但是我们要知道,没有神的允许,任何事情都不会临到我们。我们也学习顺服神的管教,因为经验告诉我们,我们越不服从神的管教,越背离神的管教,神的管教的手会压的越重,环境会越来越不顺利。 我们看似因为对宗教的灵和律法主义不满,而开始滥用恩典和自由,但是这里面有一个危险,就是注意不要堕落到放纵自由里面。我在美国基督教的不同教会里观察的体会就是,要么教会在一个极端,就是律法主义和宗教的灵里面;要么就是在另外一个极端,就是背叛的灵和放纵肉体里面。这些都不是神的心意。神的心意是让我们在各样的境况中活出圣灵的果子,而这些是没有任何律法反对的。 换句话说,当我们面临教会里律法主义和宗教的灵泛滥的时候,正确的应对并不是走向滥用恩典和放纵背叛的另一个极端,而是好好对付里面的肉体,在生命上长大,如果这样的话,律法主义就不再是一个消极的、绊跌我们的事情,反而万有互相效力,使得我们在生命上成长,成就神对我们的旨意。 加拉太3章3节保罗责问加拉太人说,“你们是这样的无知么?你们既靠那灵开始,如今还靠肉体成全吗?”这是对应保罗在加拉太1章6节所说,“我稀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在基督的恩典里召了你们的,去归向不同的福音。”6章8节保罗还说,“为着自己的肉体撒种的,必从肉体收败坏;为着那灵撒种的,必从那灵收永远的生命。” 这些话理应震耳欲聋,让我们警醒,不要凭着肉体来生活、行动。在今天教会里普遍弥漫的律法主义和宗教的灵,其实不过是我们肉体的两种不同的活出。如果我们不是在肉体里,撒旦是无法兴起宗教的灵和律法主义、以及背叛的灵来伤害教会的。正如主耶稣说的,那恶者在祂里面毫无地位。 保罗对教会的期许是他在2章20节所说的,“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里所活的生命,是我在神儿子的信里,与祂联结所活的,祂是爱我,为我舍了自己。” 这就是一个基督徒应该活出的样子,如果教会里,很多基督徒都可以有这样的活出,肉体就会被对付,律法主义和宗教的灵就没有土壤了。那么教会的属灵光景会大大改善,教会的灯光也会更加明亮,也会有更多的浪子从世界里回归神的家,教会的队伍就会更加壮大。反之,因为教会和教会的成员很多都活在肉体里,导致律法主义盛行,一部分弟兄姊妹被绊跌,流浪到世界里;另一部分弟兄姊妹虽然不愿意离开教会,但是却进入到一个不愿接受任何律法和管教的光景里,至终都影响了教会的进步。 我们虽然这次是速读加拉太书,每章只简单列举了一处经文,却大致浏览地介绍了一下我们对加拉太的理解,希望能够对于你更好的了解加拉太书有所帮助。加拉太书非常丰富,很多经文值得花时间在神面前多揣摩、祷告,愿神祝福你这样的实行。 看详情

 

睚鲁的圣经世界-加拉太书

 

这一天晚上我们要读加拉太书的速读圣经部分。早上我去一个美国福音派的社区教会,听到牧师说到一个词语,就是SBNRSpiritual But Not Religious),中文的意思就是“追求属灵但却不宗教”。这个牧师是在批评这一类的人,他说,美国一些基督徒提倡这一个口号,不参加教会活动,也不愿意有任何承诺。在对组织的基督教感到不满的情况下,以此为借口不愿意再参加教会活动,久而久之,成了懒惰的借口。他说,追求属灵却不宗教固然是对的,但是他发现很多美国基督徒用此来作为他们懒惰,不肯追求属灵长进和与别人建造在一起的理由。他说,神的心意还是希望基督徒能够在一个社区里一起,彼此相爱,互相交往,从而在这些交往中彼此学习和成全。

 

回到家后,我打开脸书,看到我在联合神学院的博士项目“兰迪克拉克学者”(Randy Clark Scholars)的一个老师,一个灵恩派的牧师也正在直播他的布道,也说到同样的话题。就是基督徒应该在社区里扎根,通过彼此的磨合和配搭,能够在生命上有更多的长大。不可以以躲避宗教和追求属灵为借口,逃避和别人的磨合。

 

我就灵里有一个感动,今天圣灵的说话似乎都是有一个主题,就是关于滥用恩典、以及恩典与律法的关系的问题。因为我们晚上要交通加拉太书的读经,我们就开始从这里探讨。

 

我在我们的读经聚会中先分享说,听说国内有一个关于恩典福音传播引起的争执,就是新加坡的一个牧师在传授真理上比较偏爱讲授神的恩典,因此被冠以恩典福音的帽子。我在美国一个灵恩派的基督教杂志上看到一个美国神学家迈克尔布朗对该牧师和恩典福音提出的批评,认为该新加坡的牧师在教导上有偏颇,过于强调神的恩典而忽略了神的管教,因此造成一些人滥用神的恩典。布朗牧师主张在主的爱里与该为新加坡牧师会面,我们还看到他们会面的照片,结果迈克尔布朗也因为与该新加坡牧师会面,还受到其他反对所谓恩典福音的其他美国的基督徒的批评。看来美国针对恩典福音的教导,很多人很有争议。

 

我以前在喜马拉雅上有自己的专辑节目的时候,有国内的一些听众常常与我互动,有一个就是恩典福音的跟从者,就和我聊天,问我如何看待恩典福音,我知道他希望我肯定恩典福音,但是说实话,我对于国内恩典福音和别人对于恩典福音的批评了解不多。所以我无法对他表示肯定,后来该弟兄和我也没有联络了。

 

我现在还是这样一个观点,我对于恩典福音这个所谓的状况还是不加评论,因为我的了解有限。但是我听说,不少教会因为对恩典福音的态度产生分裂,甚至网上也有很多的争执。我在这里的分析不是评判其他弟兄姊妹和教会,不是就事论事,而是从一般的原则上谈谈我对恩典和律法的领会。

 

而且我觉得这和加拉太书的内容非常有直接的关系。

 

我在美国灵恩派接触到一些从传统的美国组织的基督教脱离出来的人,他们告诉我,他们非常不喜欢教会的律法主义。一个年长的美国白人姊妹告诉我说,她来自于一个律法主义非常强的教会,等她来到当时我所在的那个小的灵恩派教会的时候,她说,她感到的自由和释放是以前绝对没有过的。她描述了一些她原来教会中律法主义的情形,甚是让我吃惊。

 

我还在火车上碰到另外一个美国基督徒男子,他问我所在的教会是否可以使用乐器,我说当然可以啊,他告诉我他的教会不许可任何的乐器。他们认为乐器都是出于撒旦的。

 

我还听一个老师说过,一个在教会长大的青少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小心吃了教会的主日敬拜的孹饼,结果被训斥,导致该青少年后来绊跌。

 

我这是举了几个例子,在教会里律法主义绊跌人的例子太多了。估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比如说,有的教会可能不允许姊妹化妆或者戴首饰,可能因此有人被绊跌。或者是很多青少年被父母逼迫去教会,但是并没有真正经历神,因此等到18岁,就离开教会再也不去聚会。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律法主义是教会真实存在的一个东西。面对律法主义通常会有三种结果。第一种结果,就是上面所说的被绊跌,这一类的人的信心通常比较软弱。

 

第二类的人,就是发展出假装和虚伪来。就是表面上不违反你的规章制度,但是我心里不一定是这样想的。在加拉太书2章的彼得就是这样。他惯常与外邦人一起吃饭的,但是雅各那里来了人之后,他就装假不和外邦人吃饭,甚至连巴拿巴都被牵引,最后被保罗站出来骂了一顿。在现代教会,面对律法主义的泛滥,也有不少人是这一类的人。就是我不违反你的律法,我压抑自己,我假装。为什么呢?因为恐惧。恐惧可以让彼得假装,因为他与外邦人一起吃饭的事情可能不被耶稣撒冷的人接受,他还是要回耶路撒冷的,到了那里如果不让聚会了,那是很没面子的事情。我在聚会中提到,恐惧是宗教的灵控制人的主要工具,凡事出于恐惧而不去做的,通常不是出于主的,而是出于撒旦。因为神赐给我们的灵不是一个恐惧的灵,乃是爱、能力并清明自守的灵(提莫太后书17)。

 

比如,我提到的教会的青少年也有两种态度,一种就是,他们说,我不跟你们再聚会了,宁可软弱,也不假装。另一类的人的适应能力比较强,就是一方面假装爱主讨好父母,另一方面却爱世界。

 

第三类的人,是律法中找到恩典的人。我把这一类人比喻为三文鱼。你知道,三文鱼是逆流而上,在上流产卵。环境对于他们来说,就好像律法一样,是不利于他们的,他们是逆着潮流的,但是它们却坚持逆流而上,到上流产卵继续制造和繁衍生命。无论是在教会历史上,还是现在,都有很多这一类的基督徒。我最近在读一本黑人基督徒的普洛卡特(Samuel DeWitt Proctor)的传记,他曾经在为多个美国总统服务,并担任美国教育部门的重要职位,曾经是我所在的联合神学院的客座教授,也是我们的博士项目的设计者,在传记中他也提到,美国对黑人歧视的艰苦历史,让一些黑人自暴自弃,但是也让他这样的一些黑人因持守对神的信仰而久挫弥坚,成为美国社会有用的人。如果把美国社会对黑人的歧视,比喻为律法主义的话,那么有人的确胜过了这些律法,而在其中找到了神的恩典。

 

那么,律法与恩典的关系到底是什么?

 

 

加拉太四章用拟人的手法,把亚伯拉罕的妾夏甲比喻为旧约,生子为奴;把撒拉比喻为新约,她所生的以撒就是从灵生的。保罗在加拉太书425节,还把夏甲比喻为西奈山,而把撒拉比喻为耶路撒冷,是我们的母。所以亚伯拉罕的两个太太和亚伯拉罕就有着很有趣的互动关系。而且亚伯拉罕并不是一个人,他里面有两个人,一个是他凭着信心所活的生命的新人,一个是凭着他肉体所活的生命的旧人。所以说亚伯拉罕的两个人和他的两个太太的交织的关系,是说明恩典与律法关系的最好的一幅图画。

 

保罗在罗马7章也有很好的比喻,他在罗马7章第一节说,“你们岂不知律法作主管辖人,是在他活着的时候吗”?这里的“他”是指着一个女人的丈夫说的,保罗这里暗指的是指我们已经与主同钉十字架而死的旧人说的。换句话说,律法杀死人,不是因为律法杀死人,而是因为你的旧人在那里起作用。用保罗自己在77节所说,“律法是罪么?绝对不是!只是非藉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换句话说,保罗发现,根本不是律法定罪他杀死他,而是因为他里面有贪心的罪,碰到律法的时候,他就被定罪了。律法定罪的职事之所以起作用,主要原因并不是律法规定你不可违反这个、违反那个,根本的原因是你的堕落的罪性里有违反这个、违反那个的性情。

 

我们再来看亚伯拉罕的这个例子。夏甲作为一个女人,生为埃及人就已经够不幸的了,后来还做了别人的丫鬟,更是不幸。好不容易有了上位的机会,为主人怀孕了,希望能够得到一点高看,还被撒拉赶走了,亚伯拉罕也无能为力。从现代女性的角度来考虑,她的要求也不算过分。但是为什么她就得不到呢?保罗在加拉太四章把夏甲比喻为律法和旧约。为什么律法(夏甲)要求亚伯拉罕爱的时候,他无法做到呢?是因为律法的要求错误吗?不是的。是亚伯拉罕的旧人出了问题。亚伯拉罕因为没有求问神,凭着肉体娶了夏甲,因此他肉体的结果,是无法带来灵里的果子的。

 

为什么在撒拉要赶她走、亚伯拉罕很是苦恼的时候,神还安慰亚伯拉罕,嘱咐他听撒拉的话呢?你要知道,亚伯拉罕凭着肉体生了以实玛利之后,神十三年年没有向亚伯拉罕显现。一直等到亚伯拉罕九十九岁的时候,耶和华才向他显现,应许了以撒的诞生。神用了十三年的时间来对付亚伯拉罕的肉体,等以撒诞生的时候,给以撒和以实玛利行割礼,预表这个对付肉体工作的成果。所以,并不是撒拉赶走了夏甲,而是亚伯拉罕的旧人死了。按照保罗在罗马7章的分析,一旦这个旧的丈夫死了,律法就不再辖管这个太太。其实并不是夏甲被赶出去了,而是夏甲从奴隶的地位得自由了。这就是很多人为什么不明白,夏甲带着以实玛利在旷野里哭泣的时候,神为什么又向他们显现祝福他们。如果神不喜悦他们,要赶走他们的话,何必向他们显现祝福他们呢?

 

因为亚伯拉罕的肉体死了,因此他的新人就开始登上舞台,这个时候杀死我们、定罪我们的律法,就变成了成全我们的律法。换句话说,夏甲退场,撒拉登场,旧约退场,新约登场。律法和恩典成了相得益彰的关系,而不是过去的你杀死我、我无法服从的关系。这个时候我们的新人(基督的生命),屡屡能够活出律法(太太)的要求。就好像主耶稣所说的,祂来了,不是废除律法,而是成全律法。律法的一撇一拿也没有废除,但是耶稣基督在我们里面的新生命都把这些律法成全出来了。定罪人的、旧约的、摩西的职事,变成了新约的、主耶稣的、恩典的职事。

 

这就是律法和恩典的关系。他们是互动的。换句话说,现在我们里面有旧人的生命、也有新人的生命,也有预表律法的夏甲和预表恩典的撒拉作我们的太太,我们的生活非常复杂。但是要简单也很容易,如果你彻底向着肉体死了,行了割礼,夏甲,就是律法在你的生活中就失去作用。你就是一个活在灵里,和撒拉结婚的人。撒拉就是耶路撒冷,是属灵里生命的母亲。

 

换句话说,你如果向着你的旧人死了,律法是不会绊跌你的。之所以你被律法绊跌,是因为你里面的肉体,不是因为律法的要求,不管这个律法的要求到底合不合理。律法的要求往往是我们肉体很难做到的。无论是神让以色列人受安息日,或者你所在的教会不允许你戴首饰,有的时候就是没有道理的。为什么我这么说呢?比如,明明耶和华让人守安息日,结果神的儿子耶稣来了却不守安息日,这不是互相矛盾吗?神允许律法,甚至律法主义的存在,目的并不单是让你守律法本身,而是在于看你是否顺服。你如果里面没有背叛的灵,而是凡事顺服的,怎么会被绊跌呢?所以被绊跌的人通常自己里面是有一些问题的。这一类人就好比路加福音15章里的浪子,他的背叛得性情让他犯罪、流浪。最后他找到享受恩典的方法,是为自己的背叛悔改认罪。我把这一类的人的问题称作背叛(Rebellion),以一个英文字母R开头。开头我提到那个美国牧师说,很多人以追求属灵但不宗教的口号,不参加教会,其实是活在对神的背叛里,是浪子的光景。这是很多教会和教会里的基督徒目前的光景,也是世界上很多浪子的光景。

 

另一类人的问题,我称作另外一个R,就是宗教(Religion)。这一类的人的代表者是路加福音15章里面的长子。他很劳苦,他有天父外面的同在,但却没有真实的经历。他还嫉妒悔改了的浪子。这种人的心态就是宗教的灵。这一种人,就好像我开始讲的第二类人,就是假装。这一种的人,常常被撒旦兴起的宗教的灵捆绑,是律法主义的始作俑者,就好比主耶稣时代的法律赛人。他们往往逼迫浪子,就是比较软弱的人,浪子在受到律法主义和宗教的灵逼迫之后,往往会走到另外一个极端里面,就是背叛。浪子往往会受到撒旦兴起的“背叛的灵”的影响和控制。

 

路加福音15章的故事,是非常好的一个比喻。你有没有想过,有没有可能当浪子回家的时候,哥哥不开心的样子,并不是浪子回头的时候开始的,而可能是一直就存在的。我读过司布真的一个布道,(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好像提到该隐对亚伯的逼迫并不是从杀死亚伯那一天才开始的,而是因为两个人对献祭不同的认识,从一开始就有的。同样,很有可能路加福音15章的长子,从一开始就看不惯这个弟弟,因此给他很多宗教和律法的难处,让弟弟觉得不堪忍受,才离家出走的。当然后来经过环境的对付,浪子对付了背叛的灵,回到父家并找到了神的爱,才胜过了宗教的灵和律法主义的迫害。但是路加福音的结尾,并没有告诉我们哥哥胜过了宗教的灵。

 

神常常允许环境中有律法主义、甚至宗教的灵在那里,目的是为了试炼我们是否顺服。我听说过一个说法,就是恩典福音的教导之所以大行其道,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很多弟兄姊妹受到了教会律法主义太多的伤害,让他们苦修、遵守规条却没有得到灵里的自由。这个分析是对的。但是我们不可偏颇。如果我们里面没有肉体或者背叛的话,律法主义和宗教的灵,是无法伤害我们的。之所以我们受到律法主义和宗教的灵的伤害,并不是因为律法和宗教的问题,而是因为我们里面的堕落的肉体和背叛的性情没有得到好好地对付。因此对于深受律法主义和宗教的灵迫害的基督徒,往往有一个可能就是走向另外一个极端,就是所谓的极端的自由和恩典的名义,往往就是不小心被背叛的灵所捆绑。

 

这就好像开车一样,你往左偏,会陷入宗教的灵和律法主义的陷阱;往右偏,你会陷入背叛的灵的陷阱。浪子悔改之前的光景和哥哥在宗教里的光景,是教会常走的两个极端。

 

但是这都不是神的心意。

 

神的心意是让我们好像我之前提到的三文鱼一样,不管困难,逆流而上,产生生命。虽然环境中有各样的艰难,但是我们的心应该是好像保罗一样,可以在各样的境况中活出基督来。神的心意是通过这些不同的环境,甚至是艰难的环境让我们结出圣灵的果子来。加拉太522-23节说,“那灵的果子,就是爱、喜乐、和平、恒忍、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反对”。人们通常注意22节和23节上半部分,却常常忽略23节下半部分所说的,就是“这样的事,没有律法反对。”如果我们活出了圣灵里的果子,无论是宗教的灵和律法主义的限制,都无法反对你的。相反,宗教的灵和律法主义、背叛的灵和爱世界,都是肉体的活出,只不过是肉体的两个不同方面而已。

 

所以我之所以不愿意批评恩典福音,一方面是出于我对所谓恩典福音的不了解;另一方面,我知道,如果我们是出于一个律法主义和宗教的灵来批判恩典福音的拥护者的话,不但没有效果,反而会引起别人的反对。因为律法主义和宗教的灵是出于肉体的一种反应,和滥用恩典以及背叛的灵都是出自肉体,肉体指责肉体,结果自然是没有效果的。

 

我们要服从神的管教,虽然很多时候环境临到我们,我们觉得是不公正的,甚至对方也是有错误的,但是我们要知道,没有神的允许,任何事情都不会临到我们。我们也学习顺服神的管教,因为经验告诉我们,我们越不服从神的管教,越背离神的管教,神的管教的手会压的越重,环境会越来越不顺利。

 

我们看似因为对宗教的灵和律法主义不满,而开始滥用恩典和自由,但是这里面有一个危险,就是注意不要堕落到放纵自由里面。我在美国基督教的不同教会里观察的体会就是,要么教会在一个极端,就是律法主义和宗教的灵里面;要么就是在另外一个极端,就是背叛的灵和放纵肉体里面。这些都不是神的心意。神的心意是让我们在各样的境况中活出圣灵的果子,而这些是没有任何律法反对的。

 

换句话说,当我们面临教会里律法主义和宗教的灵泛滥的时候,正确的应对并不是走向滥用恩典和放纵背叛的另一个极端,而是好好对付里面的肉体,在生命上长大,如果这样的话,律法主义就不再是一个消极的、绊跌我们的事情,反而万有互相效力,使得我们在生命上成长,成就神对我们的旨意。

 

加拉太33节保罗责问加拉太人说,“你们是这样的无知么?你们既靠那灵开始,如今还靠肉体成全吗?”这是对应保罗在加拉太16节所说,“我稀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在基督的恩典里召了你们的,去归向不同的福音。”68节保罗还说,“为着自己的肉体撒种的,必从肉体收败坏;为着那灵撒种的,必从那灵收永远的生命。”

 

这些话理应震耳欲聋,让我们警醒,不要凭着肉体来生活、行动。在今天教会里普遍弥漫的律法主义和宗教的灵,其实不过是我们肉体的两种不同的活出。如果我们不是在肉体里,撒旦是无法兴起宗教的灵和律法主义、以及背叛的灵来伤害教会的。正如主耶稣说的,那恶者在祂里面毫无地位。

 

保罗对教会的期许是他在220节所说的,“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里所活的生命,是我在神儿子的信里,与祂联结所活的,祂是爱我,为我舍了自己。”

 

这就是一个基督徒应该活出的样子,如果教会里,很多基督徒都可以有这样的活出,肉体就会被对付,律法主义和宗教的灵就没有土壤了。那么教会的属灵光景会大大改善,教会的灯光也会更加明亮,也会有更多的浪子从世界里回归神的家,教会的队伍就会更加壮大。反之,因为教会和教会的成员很多都活在肉体里,导致律法主义盛行,一部分弟兄姊妹被绊跌,流浪到世界里;另一部分弟兄姊妹虽然不愿意离开教会,但是却进入到一个不愿接受任何律法和管教的光景里,至终都影响了教会的进步。

 

我们虽然这次是速读加拉太书,每章只简单列举了一处经文,却大致浏览地介绍了一下我们对加拉太的理解,希望能够对于你更好的了解加拉太书有所帮助。加拉太书非常丰富,很多经文值得花时间在神面前多揣摩、祷告,愿神祝福你这样的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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